无购买合同,车商之间买到货不对板的二手车,还可以要求退款吗?
2025-02-10 

新年伊始,有同学找到我,说前几日通过微信朋友圈,采购了一台来自西北车商的二手车,对方描述该车为原版原漆,过户一次。正好春节前的车辆已售空,想到既然是同行,又是一手资源,连合同都没有签,二话不说就打了定金。过了几日,同学提到车后进场复检被查出该车为疑似泡水车(涉水),这下完犊子了,不要说亏多少钱,车子都进不去了。一想,合同都没有,怎么要求对方退车嘛,这盘只能认栽了,急!

 

 

当我在了解该信息后,免费跟这位同学进行了意见交换,今天也拿出了做一个案例分享,希望给有类似遭遇或将来有所启发。

在车商之间购买二手车时,若遭遇“货不对板”的情况,是否可以要求退款需结合法律依据、合同条款及证据情况综合判断。以下是结合AI具体分析及建议:


一、法律依据

  1. 《民法典》合同编相关规定
  2. 第615条:卖方应按约定质量交付标的物。若车辆存在重大瑕疵(如事故车、泡水车、调表车等)且与约定不符,买方有权要求退货、换车或赔偿。
  3. 第148条:若卖方存在欺诈(如故意隐瞒车况),买方可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。
  4. 商业交易的特殊性
    车商之间的交易属于商事合同纠纷,优先适用《民法典》及双方合同约定,而非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(保护个人消费者),所以不适应退一赔三。

二、合同条款的优先级

  • 明确约定:若合同中明确车辆状况(如原版原漆等),卖方违约时买方可直接依约维权。
  • 免责条款:若合同注明“车辆按现状交付”或买方已确认车况,可能削弱退款主张。
  • 口头合同:根据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合同可以是书面、口头或其他形式。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只要符合以下条件:
  1. 双方意思表示真实:双方自愿达成一致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形。
  2. 内容合法: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、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。
  3. 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素:包括当事人、标的、数量、价款等基本条款。

三、关键证据的收集

  1. 书面合同:需明确约定车辆配置、事故历史、里程真实性等。
  2. 检测报告: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(证明实际车况与约定“原版”不符)。
  3. 沟通记录:卖方承诺车况的聊天记录、邮件等书面证据。
  4. 交易凭证:付款记录、车辆交接单等。

四、维权路径

  1. 协商解决:优先与卖方协商退货或补偿,成本低且效率高。
  2. 调解或仲裁:若合同约定仲裁条款,可提交商事仲裁机构裁决。
  3. 诉讼:向法院起诉,主张解除合同、退款及赔偿损失(需准备充分证据)。

五、注意事项

  • 及时行动:发现车况问题后尽快固定证据,避免拖延导致证据灭失。
  • 专业支持:委托律师介入,或通过专业机构鉴定车况,提高胜诉概率。
  • 风险防范:未来交易中应在合同中细化车况条款,并约定验车流程及违约责任。

 


总结

车商间购买二手车若存在“货不对板”,在能证明卖方违约或欺诈的情况下,可以要求退款。以下为同学最为担心的两点支撑依据:

1、本案涉及未签订合同的情形。根据有关法律依据: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,《民法典》第469条合同可采用书面、口头或其他形式,其中“书面形式”包括电子数据交换、电子邮件、即时通讯记录等能够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。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,满足书面合同的形式要求。

2、合同应该体现公平。该同学采购的目的是为了销售,而现在车辆货不对板,显然无法实现其销售目的,且对方也未尽到如实披露车况的义务,导致买方遭受损失,那该次交易显然有失公平,故可以主张以“重大误解”为由,要求解除合同,实现退车退款。